高坝洲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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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类别 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高政文[2009]12号 发布时间 2009-06-18 15:34:14
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
审核程序 经审核后发布
责任单位 高坝洲镇 责任处室 信息索引号 011150362/2009-000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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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各村、镇直单位、中小学及幼儿园:

 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,促进我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,提高学校、幼儿园安全防范和责任意识,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,确保师生人身及校园财产安全,实现平安、卫生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安全管理总体目标,根据《宜都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》,镇政府研究决定,成立高坝洲镇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:

  组 长:李有红 镇党委委员、武装部部长

  副组长:明 晖 镇党委委员、统战组织委员

  廖全友 镇安全监察办公室主任

  成 员:龚学坤 高坝洲派出所所长

  郭超全 高坝洲镇卫生院院长

  何文春 红花套交警中队中队长

  卞 强 市工商局陆城城西分局副局长

  陈 雄 高坝洲镇司法所所长

  刘维福 高坝洲镇中心学校校长

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廖全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与镇安监办合并办公。

  附:学校(园)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

二00九年四月八日

  附:

  学校(园)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

  1、领导小组组长对各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,协调、督查学校、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到位;

  2、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各学校、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,协调、指导、检查各成员单位及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情况;

  3、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学校、幼儿园校舍、设备设施安全,包括建筑物、锅炉、防汛、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;教育教学活动安全,包括课堂实验、课外活动、校外集体活动、防病用药、道路交通、治安环境、防盗、防侵害、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工作;学校饮食卫生安全,包括学生食堂、教工食堂、学校小卖部等范围安全管理工作。

  4、组长直接领导各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。各成员单位在每期检查和监督执行之后,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被查学校、幼儿园,并上报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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